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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离婚赔偿事宜发布时间:?

咨询者 : fa226218 - 湖南     时间 : 2011-05-28 00:33:16    状态 : 已解决



我姐姐的丈夫常年在外出差不能照顾家里,就算回家了也是只顾自己玩乐整天在外打牌,泡吧经常凌晨而归。 每每将我姐姐冷落在一旁。每每将我姐姐冷落在一旁我姐姐前后为他堕胎三次,他每次都对我姐姐不闻不问,听之任之。 自己还是该怎么玩就怎么玩,毫不顾及我姐姐。自己还是该怎么玩就怎么玩,毫不顾及我姐姐导致我姐姐身体和精神上招受很大伤害。 在婚姻期间没有一点作为丈夫的责任心,也没有尽到一点做丈夫的义务。 现在决定离婚,我想问下我姐姐可以向对方提出赔偿么?比如精神,青春损失,身体损害等赔偿么? 这就是我要咨询的问题,谢谢您的帮助,祝您工作顺利。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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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一定赔偿和赡养费 如果你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情形则应赔偿对方精神抚慰金;无具体标准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011-05-28 01:35:43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你姐可以起诉离婚,但你所说的你姐夫的这些毛病都不是法律上规定的法定赔偿情形,故你姐不能据此要求赔偿。

2011-05-28 07:08:09

严亨春   [四川]    13547251888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011-05-28 08:06:56

莫平   [湖南]    13973678119

不具备法律上的赔偿理由。

2011-05-28 19: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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