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的丈夫常年在外出差不能照顾家里,就算回家了也是只顾自己玩乐整天在外打牌,泡吧经常凌晨而归。 每每将我姐姐冷落在一旁。每每将我姐姐冷落在一旁我姐姐前后为他堕胎三次,他每次都对我姐姐不闻不问,听之任之。 自己还是该怎么玩就怎么玩,毫不顾及我姐姐。自己还是该怎么玩就怎么玩,毫不顾及我姐姐导致我姐姐身体和精神上招受很大伤害。 在婚姻期间没有一点作为丈夫的责任心,也没有尽到一点做丈夫的义务。 现在决定离婚,我想问下我姐姐可以向对方提出赔偿么?比如精神,青春损失,身体损害等赔偿么? 这就是我要咨询的问题,谢谢您的帮助,祝您工作顺利。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011-05-28 08: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