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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时要返还这些东西吗??

咨询者 : fa234813 - 山东     时间 : 2011-05-28 06:38:54    状态 : 已解决



登记前对方亲戚赠送给我们的礼钱,结婚后花了,离婚时要返还吗?

  最佳答案

严亨春律师   [四川]    13547251888

三种情况可请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这个问题给予明确回答。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11-05-28 08:03:56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礼金属于人情往来,不必返还。

2011-05-28 06:59:31

孙湖   [内蒙古]    18047179667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已经结婚不必返还。

2011-05-28 07: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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