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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继承?

咨询者 : fa234856 - 广东     时间 : 2011-05-28 10:24:15    状态 : 已解决



我父亲己去世近二十年 留下一间私宅 当年我才十多岁 母亲也没管直到现在房产仍然是父亲的名 请问如果我要求母亲将房子转名给我可以吗 还有我听说继承房产要交百分二十税的 是不是 到我母亲过世后我如果无钱交这笔税 我怎么办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孙湖   [内蒙古]    18047179667

耐心等待

2011-05-28 10:29:30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有权和你母亲平均继承该房屋,继承是不收取继承税的,国外收取,中国不收取,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11-05-28 10:30:21

陈一天   [广东]    18664896855

房产更名问题,可以与你母亲协商,需提供你父亲死亡证明及其他继承人(包括你母亲及你父亲的其他子女)出具的愿意放弃继承权的公证书,办理过户手续。

2011-05-28 13:01:01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1、房产你和你母亲均有继承份额,经你母亲同意,可以更名至你名下; 2、我国目前继承遗产不需交税。

2011-05-28 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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