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2010年1月份结的婚,我们的房子是2009年12月份买的,因为买房时我们尚未领取结婚证,所以办理房产证时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我们的房子是按揭贷款买的,并且首付也是借的,婚后大部分由我来还,像这种情况如果以后离婚,房子是属于我们共同财产还是他的婚前财产?
该房屋依法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2011-05-28 10:36:24
你好,我是上海牛培山律师。 像你这种情况,最好现在把名字加上去。因为对于你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全国各地法院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比较有争议。
2011-05-28 11:43:40
房屋的产权应是你老公的。但你们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011-05-28 15: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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