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02月份向公司提交辞职,当时我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了,但是公司因为没人替我的职位,并不给我办辞职手续,2011年4月份我怀孕已4个月了,于是我将辞职报告拿了回来并告诉领导我再继续干,可是五月份他们又莫名奇妙的找人替我,现在通知我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我应该咋办?算不算侵害妇女权益/
您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2011-05-28 20:47:26
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011-05-28 21:51:42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011-05-29 09: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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