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于是2010年4月29日领取结婚证的,之后一起在父母婚给我的土地上建房(我家是农村的),他一共出了十万元钱,不幸的是建房过程中,包工头被砸死了,我们商议赔包工头家属六万元,这些钱都是我家借来给上的,现在,我老公上法院告我,说我们是未婚过程中建房,要我还他的十万元钱。我想问,法院会怎么判?我说的都是实情,但他却弄了一张假借条,上面有我的字体。好烦啊,想知道,假如我们离婚,我会判还他多少钱?他是有正式工作的,而我在打工,包工头的事,他不用承担一半吗?在法庭上,我怎么维护我的利益呢?请以您的经验帮我分析一下,谢谢了!
1.建议您积极应诉。弄清楚借条是怎么回事、对方从哪里获得的,然后找出相反的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或无效的。 2.另外您可以举证,建房确实是婚后的;如果不能证明,也可以说明建房是为了婚后生活,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支付给包工头家属的赔偿的一半。
2011-05-29 11:06:01
你好,我在其他网站上已经回答过你的问题,如果你确定是假借条可以申请鉴定。我代理的多起案件都涉及到了书证鉴定的问题,希望你能与我联系告知详情,以便给你合理的建议和处理意见!
2011-05-30 21: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