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鉴定10级工伤,现写了辞职报告,请问单位应该赔偿我什么。我今年48岁了。单位已经帮我付了医疗费。还有15天的护理费没付。我还能拿到哪些钱?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级伤残的员工得到的工伤待遇为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时候,由公司向员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工资)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工资)。工资低于1940元的,按照1940元计算。
2011-05-29 11: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