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有同居三年多,她是云南人我是福建人。去年年底怀孕了就打算结婚,我从来没去过她家,春节就去她家见见他爸,她先回去我一人后去,到她家父母不同意说太远我父母又没去,她父母说为表示诚意让我先回上还隔月在来谈,在她家玩了一个月我就回上海了,在回上海路上女友在家又哭又闹最后答应了,我也答应结婚我父亲也会来。我家也就在准备酒席。离结婚还有一个月反悔了,把怀孕四个月的孩子做掉才告诉我。我能告他们吗?
孩子是你们共同的,女方的行为是违法的,给你造成了精神方面的伤害,你有权起诉要求赔偿你精神赔偿金。
2011-05-30 06:48:55
支持
2011-05-30 07:24:35
对方做法不违法。你要告赔偿的,则法院不会支持。 详细可来电咨询。
2011-05-30 12:37:47
婚姻自由。如你所述,法院不受理你要求赔偿的请求。
2011-05-30 21: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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