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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咨询者 : fa235579 - 北京     时间 : 2011-05-30 14:26:04    状态 : 已解决



父亲生前跟大哥和他的老朋友也多次说过,死后房子归我们,现在都来争了,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口头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由所有的继承人参与继承。 2、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011-05-30 15:14:50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田军   [北京]    13141233918

需要证据

2011-05-30 14:26:52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你父亲生前跟你大哥和你的老朋友多次说过,你父亲死后房子归你们,这应当属于遗嘱继承。现在都来争了,你们可以起诉,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2011-05-30 14:28:02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没有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

2011-05-30 14:32:35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遗嘱要采用书面形式。《继承法》第17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如果你父亲不是在危急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是无效的。

2011-05-30 14: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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