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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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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问题?

咨询者 : fa235724 - 山东     时间 : 2011-05-30 18:35:36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你好,我租了一层房子,从2009.4月11日使用之至今,每年4月11日付付房租1W元,我房租交到了2012年.4月10日 而房东想叫我搬走,房东5月30日给我了个文件叫我6月10日搬走,我该怎么版 合同如下 今收到 房租自2010年4月10日至2011年4月10共计一万元正 收房租自2011年4月11日至2012年4月10日 签名 张杰 共济一万元正 张杰 2010.1.26

  最佳答案

刘子若律师   [北京]    13910524458

合同不完善,但有效。房东提前要求收回出租房屋的行为,构成合同违约,你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2011-05-30 18:54:48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卢学宁   [内蒙古]    13948148148

咨询者你好:你们的租房合同应该有效,应该依法让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法院会支持你的。但是,你的租房合同有瑕疵:也就是你交的一万元,是一年的房租还是两年的房租?特提醒你注意。

2011-05-30 18: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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