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某人散布不真实的信息,造成被散布方大大出手,而散布的信息造成名誉受损,心里受创,这样可以要求赔偿或能对散布方进行法律诉讼吗,谢谢各位大律师能帮我解决,在这叩拜了。有心好的律师可加我QQ782379700,直接面教。谢谢
1、某人散布不真实的信息,被散布方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但不能打人。 2、因为某人散布不真实信息,而大打出手散布人的,也有法律责任,不过,因为散布人行为在先,可以减轻被散布人的法律责任。
2011-05-31 11:38:45
散布信息一方的行为侵犯了对方的人格权和名誉权,被散布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精神赔偿金,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011-05-30 20: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