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故意伤害?

咨询者 : fa103780 - 江苏     时间 : 2009-09-03 09:51:20    状态 : 已解决



我爸在自家地里被打了,我们已经向我们镇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让我爸去即墨市去做医学鉴定,颧骨骨折,下颌骨骨折,眼周大约20平方厘米的淤青,牙齿两三颗松动,鉴定为轻伤,现在已经二十天了,派出所又说对方(打人方)让我们去青岛做鉴定,现在我爸脸上被打时大约20平方厘米的淤青己经消了,我们应该怎么办?他们(打人方)有权让我们再去做鉴定吗?我们必须再去做鉴定吗?希望律师能帮帮我们吗!!!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   

已经有鉴定结果了 你可以要求派出所刑事立案 拘留打人方

2009-09-03 11:54:17

张宏伟   [北京]    18911808328

无需再去做鉴定。可以直接以之前的鉴定结果要求立案,给予赔偿。

2009-09-03 15:07:42

  []   

如果派出所已委托相关机构作出鉴定,那么该鉴定将成为依据,据此可以对致害人进行刑事拘留。

2009-09-04 17:23:1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