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合同 因为当时着急 是我个人签的名字 乙方写的名字和公司名字。但是没有盖章。 现在发生房屋纠纷,因甲方不提供发票,所以房租一直拖欠着,直到合同到期才给。此外,在合同以外的日期有拖延住了一个月。 现在房东要收滞纳金,并且要把1个月的房租附上,扣除我全部的押金。 我该怎么办??????????????
1、你的行为为职务行为,结果归属乙方,应由乙方支付租金;
2、由于甲方拒开具发票,故乙方有权拒付租金,故乙方不必支付滞纳金并有权返还押金。
3、他不能证明地板原来是怎么样,现在是怎么样的,扣1个月租金的要求不合法。
2011-05-31 16:0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