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未婚生育有一小孩,现在已经二岁半了。他们两个结婚时年龄不够,拿不到结婚证,但按家乡的风俗是办是结婚酒席的。婚后两人感情不好,经常吵架甚至打架,我妹提出离婚自己带小孩,但男方一直不同意,孩子出世到现在一直是我妹妹独自己带大的,男方也一直没有工作,现在男方家还找关系把小孩的户口入了男方家。请问这种情况我妹妹能通过法律拿到孩子的扶养权吗?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一周内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5,财产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6.若一方有家庭暴力,可认为这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有暴力者不分或少分财产,同时有暴力者在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7 ,离婚时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离婚时受害方可以找对方要求损害赔偿。
2011-06-02 08: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