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弟弟。两个姐姐先后出嫁。弟弟因为顶替爷爷在北京的工作,后来也在北京成家立业。家里就剩下我妈妈。于是我爸爸就入赘我家。当时,我们一家六口居住在乡下的一套房子里。本来是三间平房。因为我和姐姐渐渐长大,爷爷和我爸爸就在旁边又建造了一间房子。后来爷爷去世以后,我爸爸在旁边又造了一间厨房。后来宅基地证下来时写的是我奶奶的名字。我们一家在我19岁时借住到镇上去了,奶奶也随我们一起。乡下的房子就一直空关到现在。现在,我奶奶也去世了。我爸爸妈妈也退休了。他们想把乡下的房子翻建一下去居住。可是,我妈妈的其中一个姐姐说这房子应该是属于奶奶的遗产。要姐弟四人平分。请问,这套房子真的全部是我奶奶的遗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