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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伤害赔偿?

咨询者 : fa236560 - 上海     时间 : 2011-06-01 16:07:33    状态 : 已解决



今年初,我老公在住宅小区被电梯门框掉落的大理石砸伤,右脚二指末节粉碎性骨折,物业要我将医药费单据交于其由保险公司赔偿,对交通费营养费等要求不于考虑。我想去做伤残鉴定,因够不上伤残等级费用要自理,故咨询像我老公这样的伤情有无必要作伤残鉴定。还有怎样与物业公司妥善处理此事?

  最佳答案

张向锋律师   [上海]    15921939500

1、不赔偿交通费,于法无据。 2、营养费、护理费要根据三期鉴定来主张。3、 3、有必要进行伤残鉴定。如构成伤残,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 4、建议委托律师,费用可以由对方承担。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2011-06-05 18:33:41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这种情况属于十级伤残等级,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你有权要求赔偿下列全部费用,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011-06-01 16:25:24

丁龙   [上海]    13681902600

您好,建议您先去做个伤残鉴定,而后根据鉴定结果一并向对方及保险公司主张赔偿。

2011-06-01 22: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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