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向我借钱,他让我代他书写借条的内容,然后,他再签字(借款人:xxx).请问律师,这样可以吗?今后如果发生诉讼,是否会因为借条的内容是我书写的而给我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谢谢
咨询者你好:借条最好由借款人本人书写。借据书写如下:借 据 今向某某某借人民币某某元。上款系借款人做某某用,借款利息3%月息。再写 借款人:xxx。 最后写清 借款时间某年某月某日。 最好不写还款时间,这样可以随时要求偿还,还不用担心超过诉讼时效。
2011-06-01 19: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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