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南京一大学生,在外租房。租房合同中有关收取有线电视费一项。但自从搬进住处,室内并没有电视。可是房东仍然要我缴纳有线电视费,理由是我签了合同。但就本人看来,这是不合理的。后多次交流下,他收取我上半年的有线电视费100元,下半年申请报停,但每月还要缴纳6元。我该怎么办?根据什么法律这条:租户未用有线电视,还要缴纳这费用,可以取消。到那里去申请取消。
咨询者你好:报停后你完全可以不交。
2011-06-01 22: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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