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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走人了,但运业执照是房东的大名,我们可以向房东追讨欠薪??

咨询者 : fa236734 - 广东     时间 : 2011-06-02 04:22:07    状态 : 已解决



我们是水产市场的打工仔,昨天老板和房东签订的租用合同已到期,老板走人了。但是在此房东租档口的老板使用的都是房东办理的同一个运业执照。我想请教一下,我们借助那部法规的什么条款可以向房东追讨我们的欠薪,他应向我支付欠薪的比例是多少

  最佳答案

吴君瑜律师   [广东]    13421398256

1、要看房东与你们老板 是什么法律关系; 2、如果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写负责人是房东,则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责任。

2011-06-02 16:56:07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房东不是老板的合伙人,无法承担连带责任。你应该报案,老板的行为构成了犯罪,属于恶意拖欠薪金罪,警方会将其缉拿归案的,偿还你的劳动报酬的。

2011-06-02 06:06:06

刘伯华   [天津]    13820186632

看营业执照性质,如果是个体,可以找老板要求承担责任。

2011-06-02 06:57:42

张勇   [广东]    13418954058

1,你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工资。

2011-06-02 08: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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