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叔娘于2010年在湖南省怀化市一家房地产公司打工(该企业为私人还是公司,暂时不清楚),担任工地收拾废旧物品一职,,2010年10月份因高空坠物砸伤头部,导致当场晕死,经医生抢救后无生命危险,至今神智不清,全身不能动弹,医生都不知道能否康复。现由叔叔跟他女儿两个在医院轮流照顾,到目前共计支付医药费25万余元,因开支巨大,现包工头跟房地产老板不肯出钱,我们没有法律知识,该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获得赔偿及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里请求各位帮帮忙,本人及全家非常感谢。
1、如是给公司做事,则伤者与公司是劳动关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要求按工作保险规定赔偿, 2、如果伤者是给个人做事,则伤者与个人是雇用关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人身赔偿案件的意见赔偿。 3、房产开发公司应该把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发包给个人应该与个人承担联带赔偿责任。
2011-06-02 20: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