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亲戚去年春节前一星期剖腹产生下一女宝,一个星期后出院,回家不到两星期刀口发炎去医院,医院把刀口拆了,(里面有脓了都)清洗重新缝合。两个多月后 ,刀口又发炎,而且两次都是从缝合的里面发炎,又有脓水,现在换了家医院住院,把刀口又拆开了。(去之前手术的医院找了医生,医生也答应说这次住院之类费用他们来付)。请问这是不是属于医疗事故?可以起诉这家医院么?如果起诉需要什么手续,请给位给予指导。谢谢了!
应当属于医疗事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按医疗过错进行赔偿。
2011-06-02 17:03:40
你好! 应当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2011-06-05 17: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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