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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不同意我辞职?

咨询者 : fa237187 - 山东     时间 : 2011-06-03 09:17:22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2008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11月公司才跟我签劳动合同1年,但是合同文本上试用期那划掉了,同时只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三险,2009年续签5年劳动合同至2014年10月31日才到期,现在本人想去外地发展,2011年5月28日写了辞职报告,但是领导说董事长不给批,要不你就在这接着干,要不只能走旷工的途径,这是我们公司经常用的手段,但是我的毕业证、学位证还有档案都在公司,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如何在维护我自身权益的基础上快速解除合同,听说公司能拖就拖,最后工人耗不起,只能不了了之。对了,现在我的两本合同都拿到手里了。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公司侵犯了你随时可以离职的权利,你只需提前30日通知公司即可离职,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11-06-03 10:02:34

于柱   [山东]    13011735168

首先告诉你,毕业证和学位证应该自己拿着,最多给单位复印件,还有你提前一个月辞职就可以,但要保留证据,最好是邮政快件发一个,写清楚是辞职信和日期,这样一个月后如果不给你办辞职你就可以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了

2011-06-03 10:38:42

安艳芳   [北京]    13693219793

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至于毕业证、学位证可以在仲裁中一并解决,也可以报警。而档案更不是问题,只要劳动合同解除了,新的单位出调档函,原存档单位无权不予转档。

2011-06-03 11:26:52

于家亮   [山东]    13780766189

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

2011-06-03 17: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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