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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需承担债权债务的股份转让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咨询者 : fa237209 - 北京     时间 : 2011-06-03 10:10:00    状态 : 已解决



现在准备和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合同 合同签订给我4%的股份,投入4%的金额,然后,无需我承担股份相应的债权债务,就是盈利的时候有我的4%分红,投资/亏损/债务等部分资金无需我再额外承担,不需我继续投钱 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同时,在签订这样的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地方,需要补充哪些条款等等?如果出现债务,凭着合同是否可以不需要我去还相应债务?

  最佳答案

梅志新律师   [北京]    13810306992

1、首先这种约定只在股东之间有效,对外是无效的,如果一旦发生债权债务,仍需对外承担债务,然后再像其他股东追偿。 2、要注意公司章程关于股份转让的约定,是否需要其他股东的书面同意。 3、如果你不直接经营监督的话,盈利的真实性值得怀疑

2011-06-03 10:23:41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张学辉   [浙江]    13634115698

有限公司以出资限承担公司债权债务,本来就无需另外承担的。

2011-06-03 10:19:06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无效,至于内部是否有效,需斟酌。Q Q1508661101

2011-06-03 10:24:39

安艳芳   [北京]    13693219793

你好,这样的约定对外是无效的。

2011-06-03 10: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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