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由三人合资开办。其中大股东与三股东未参与经营,二股东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公司运营,转型,策略等都是由二股东一人负责。 随着公司业务的增多,大股东与二股东之间都想为自己获取更多的利益。比如,07年比06年业绩将近翻了一番,但是支出也比去年增加将近一倍,大股东年终审核的时候以支出过多,而扣除了二股东的年终奖金。二股东不服,现在矛盾被激化,大股东想独自占有公司。而当时公司注册时候的法人代表写的是二股东,二股东最糟糕的打算就是去注销该公司。 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有没有什么相应的章程或者公司法制约?
如果对财务状况有不同看法,可以找审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看审计结果大股东想独自占有公司、扣除二股东的奖金都是不妥的,二股东注销公司的做法更不可取。利润分配应依据公司章程来进行。
2009-09-04 21:12:16
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9-05 18:02:42
股权纠纷的案子,很复杂,在网上交流肯定是无法说清楚的。如果您有需要的话可以打我的免费咨询电话,股权律师将为您答疑解惑。王树德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3910608495
2009-09-10 10:11:31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您自己打不好这个官司!以后还会遇到您不懂的问题的。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09-09-10 15: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