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2010年10月领证,现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有一处房产是09年我老公的父母给买的,名字是我老公的,有个两个月大的女孩,我月收入5000元,我老公月收入1300元,家里存款40000元,我是从外地来的,在本地没有住房。 问题1:如果我要孩子,我老公说每个月给抚养费给400元,存款给我,但是现在孩子每个月的奶粉钱就得1000元,他每个月只给400元太少了,因为我以后为孩子考虑肯定也得买房子,还得还贷款,我想问问像我这种情况,没住房带孩子能申请他们家给赔偿吗,比如房产或者钱。 问题2:如果离婚后他他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我知道可以起诉,但是不能每次都申请法律援助吧,如果我要求一次性给付,法律会支持吗(他没钱,但是他爸妈有,他父母都是事业单位的
1、如果你要孩子,你老公每个月给抚养费给400元符合法律规定。 2、没住房带孩子可申请居住权 3、可以要求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2011-06-03 13: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