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十天前,和人因为发生言语矛盾,对方先动手.对方和他对象一起动手打我的朋友,导致我朋友鼻子骨折,流了好多血,事后我朋友自己花钱治疗,对方从不过问,现在我朋友向他索赔,他却说我朋友动刀(实际上没有动),只承担全部费用的百分之70.包括(医疗费和误工费) 请问,我们如果打官司的话,能不能以故意伤害和诽谤诬陷罪起诉他,另外,精神损失费该根据什么来定?我们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十天以后鉴定伤情晚吗?(鼻子做了手术好的差不多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9-05 17: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