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单位签的劳动合同到期两个多月,单位和我续签了合同,没让我写日期,说要盖章,可到现在快一年了,没把合同给我,要了也不给,还说每个员工都没给,由单位保存,还扣我一百八十八元保险费,是自己交的那部分,请问我怎样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利?
公司做法严重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11-06-03 16:01:56
劳动合同签订违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按南京市区标准,个人应承担社会保险费184.13元。
2011-06-04 10:16:33
2011-06-04 1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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