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2008年9月,房屋管道大修期间,经过邻居的同意(没有任何书面证据),改动了楼顶的排气管和落水管,现在邻居重新起诉我家侵犯她的权益,请问民法中是否有管道改动超过两年,就无起诉的权利? 如今已经接到了法院的传票,请问针对这个诉讼请求,我们可以怎么做相应的辩护,怎样写答辩状?
没有,你对对方的妨碍一直处于持续之中,对方有权起诉。至于对方曾经同意,关键是你要有证据。
2011-06-04 09:37:51
你对邻居的妨害一直处于进行之中,他有权起诉你。你家在2008年9月,房屋管道大修期间,经过邻居的同意(没有任何书面证据),关键要看证据。
2011-06-04 14:30:54
虽然你没有直接的书面证据证明经过邻居的同意,但是你能找出其他间接证据比如证人证言等,官司还能有胜诉的希望,否则你可能要败诉。
2011-06-05 10:09:38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2011-06-05 18: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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