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麻烦您帮我解答一些问题,我是农村户口出嫁十年有余,户口没迁走,家里的责任田被国家占用了,给了一笔补偿款,责田是父母和我还有我弟弟我们四人的,请问我应不应该得到我责任田的一份补偿款?和我户囗没迁有没有关系还有我孩子的户口?就我而言,这笔补偿款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弟弟也已成家生有一女,请问弟媳和侄女想要我们六人平均分得我们四人责任田的补偿款,有没有道理?请问这笔补偿款和家产是不是一回事?请问怎样才是最合理的分配方法?谢谢律师能帮我一一解答!
你的户口还要村里,可以要求补偿,所得补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1-06-06 08:18:18
你的户口没有迁出,属于本集体组织成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依法和其他村民享有平等的权利,可以获得正常的一份补偿款。
2011-06-04 07:13:11
你户口仍然在该村,就是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权获得土地补偿款和享受有关待遇。
2011-06-04 10:52:23
你好! 既然是按照责任田给的补偿款,那么应当有你的一份。
2011-06-05 13:14:04
可以主张补偿
2011-06-05 16:15:48
你好! 你有权利获得土地补偿款和享受有关待遇,以协商处理为主,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解决!
2011-06-05 16: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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