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市上班不满12个月发生工伤,索赔时本人工资依据什么来确定呢?工伤保险条例只是说“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广西或者南宁市有什么关于这个问题的法律依据吗?
应依据这个规定。
2009-09-05 17:55:56
这是全国适用的工作保险条例,广西当然也一样适用,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是按本人际工作时间的平均工资,工伤可以参考该条例!
2009-09-05 22: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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