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孕妇,我的预产期是10月15日,但我从9月1日起就休病假了,想一直休到9月30日,然后法定节假日后再休产假.单位说产假是120天,请问我能把法定节假日阁过去再开始休产假吗?
可以的,产假是在您开始休的时间算起。
2009-09-05 21:59:00
产假顺产是90天,难产、剖腹产可以增加至120天,具体的各地、各单位为了鼓励晚婚晚育,政策又有不同。但一般规定是从分娩那一天起算。休假开始后法定节假日包括在内。
2009-09-06 10:21:12
可以,产假是你另外应该享有的假期。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9-06 13: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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