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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我是否犯法呀,请帮帮我、、、、恩谢?

咨询者 : fa236213 - 北京     时间 : 2011-06-04 11:32:26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一个已婚一年的男人29岁,小孩9个月,以前是逼婚的与老婆之前没有情感的,之后又认识了一个女孩子(第三者),与她相好三个月现在她肚子里也有了,我好怕呀,我应该怎么做,现在第三者用肚子的孩子来逼我离婚,但是我舍不得我那9个月女儿,第三者不同意打胎,她说她要告我违法。,但我又是个法盲,所以请你指路,我这算是犯法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王琮玮   [北京]    13466629113

可能构成重婚罪 如果不构成重婚罪,无论是否离婚,您都要承担对这两个孩子的抚养义务

2011-06-04 11:36:22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你的行为不合法,如果对方要生下小孩,你要承担抚养责任。

2011-06-04 21:35:13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1、已婚者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则可能涉嫌重婚,因此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关键。对方明知你有配偶,仍然以夫妻名义与你共同生活同样涉嫌重婚。 2、即使不构成重婚罪,那么在婚姻关系中你存在过错,离婚时应当给与无过错方一定的补偿,并且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

2011-06-05 13:09:11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违法的

2011-06-05 16:16:41

祝永根   [北京]    13141427548

你好! 你的行为只属于道德问题,不属于违法行为,.协商处理为好!

2011-06-05 17: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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