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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精神病患者监护人的指定问题?

咨询者 : fa237719 - 湖南     时间 : 2011-06-04 14:45:03    状态 : 已解决



我想请教律师们。我叔叔是精神病患者,爷爷奶奶已去世,我爸爸是叔叔的哥哥。按照《民法通则》我爸爸成了自然的监护人。现在我爸爸年事以高,身体状况也不好,我能否成为叔叔的监护人? 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最佳答案

李大兴律师   [海南]    13876695316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如果上述人等不成作监护人的(比如死亡、年老丧失监护能力等),可以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亲戚、朋友担任。如果都不愿意或有争议的,由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所以,你如果要作为监护人,可以写一张申请,让当地的基层组织写一张书面的指定书。

2011-06-04 15:07:08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李协华   [湖南]    13237360180

1、可以。 2、可向基层组织说明。

2011-06-04 17:58:51

莫平   [湖南]    13973678119

可以。

2011-06-05 15: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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