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收条短信:您好,我是中天佳业房地产公司,原盛天置地房地产公司已被中天佳业所收购、请在7天之内到原公司地点变更合同,变更费200元,谢谢合作! 请问这个合法吗?原来房产公司没给我打电话,直接把我们卖了 变更费该谁出
不合法,首先变更与否,应与劳动者协商,协商不成的,不能变更。其次,变更不能收费。
2011-06-04 15:08:31
建议最好到房管局查询,因此产生的费用,对方承担。
2011-06-04 15:20:24
收取合同变更费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拒绝。
2011-06-04 21:33:20
你好! 合同变更费不应当由你们出,你有权拒绝。
2011-06-05 13:05:22
没有变更费
2011-06-05 16:10:38
你好! 合同变更是可以的,但不应当收取费用!
2011-06-05 17: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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