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家里马上要拆迁,我们五口人住在一起,开发商说按每人50平米的标准来计算,我和老公儿子一个户口,婆婆和公公一个户口,测量房屋面积共280平米,现我们一家三口按标准应该至少分到150平米,另加30平米,因为儿子今年已经满17周岁,房子又都是我出资建的,但是房屋的地契是婆婆的名字,我还有一个小姑子,已经结婚而且户口也不在我们这里,但是她这次也回来要分得一套房子,婆婆也当然要有一套,这样我、老公、儿子就只能在有一套,我想要到至少分给我们的150平米,按照法律应该怎么分?谢谢您!
按照房屋的总价值进行分配,你家享有相当于150平米价值的份额。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9-07 10:23:06
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是房屋的产权人。根据您的叙述,虽然您出资建的房子但是地契的名字是你婆婆,所以房屋的产权就应当是你婆婆,对你以前的出资可以认定为借贷或者赠与。所以你的婆婆是被拆迁人。如果你的婆婆不答应把新房子给小姑子的话,她肯定没有权利分房,因为她既不是补偿的对象也不是安置的对象。所以房子分下来以后,你应该尽量做婆婆的工作,可以以以后孙子要结婚等理由让婆婆不要把另外一套房子给小姑子。 如果有其他问题的话,可以打我的免费咨询电话:13910608495
2009-09-10 10:06:49
你的小姑子无权分。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09-09-10 15: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