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06年同居,摆了酒席,但是没有办理结婚证,现在有一个5岁的儿子,已经在我们村里的幼儿园上了两年多,我女友在超市打工,我经营一个电器店,平时都是由我父母接送,照顾(结婚后没有分家)。四个月前我和女友吵了一架后,女友带着正在幼儿园上课的儿子走了,不见踪影,现在女友回来了,一纸诉状,要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同时,进行财产分割,并且要求儿子的抚养权。但是我很想要儿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这一块,我愿意答应他所有要求,而且我也不要求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请问我能争夺到我孩子的抚养权吗? 注:我女友没有稳定的收入,初中文凭。我有自己的店面,并且有国家承认的工程师证,父母均是退休工人,每月也有4000元退休金,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照顾我孩子。
您好! 法院一般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判决抚养权的归属。
2011-06-06 09:15:40
1、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由法院解决。 2、关于孩子抚养,如协商不成,由法院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2011-06-06 16: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