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现在我的小孩才7个月,我的妻子坚决要和我离婚,我不同意协议,她要起诉。现在是她总是拿她和小孩的生命来威胁我(有录音),也有一些不当的举动,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可能支持小孩子判给我吗?另外,即使法院不判离婚,有没有其他办法改变这种状况,她这样做不利于小孩子的成长(不管处于什么目的,拿小孩子当筹码)。
孩子的抚养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 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孩子由母亲抚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所以,最好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要证明你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2009-09-07 15:5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