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我在一私立中学工作。到2011年9月1日,满11年。前9年没有合同,后两年有。现在想主动离职,请问是否有补偿? 另外学校从2002年起为我们交社保,一年给员工交十个月。 希望得到您的解答,麻烦您了。
1、因单位存在少交社保的情形,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你可以此要求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2、同时你还能要求未08年2月以后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补交社保。3、如有争议,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4、能有4、5万元。
2011-06-06 15: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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