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5日,我爸爸于晚上10点在某工厂上班被机械击中头部,送去医院抢救无效。 工厂负责人16日表示赔偿20万。工厂负责人16日表示赔偿20万我律师按2010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应赔偿52万为正常赔偿标准,6月1日厂方只愿意赔偿18万现,如今我方提出上诉。 诉讼有效期是多久?是否符合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若当地政府支持有该怎么做?
据据工伤保险条例,发生工伤是单位申请工伤的期间为30天,劳动者一方提起工伤认定为一年。你这种情况完全符合工伤的认定标准。
2011-06-06 22:07:25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