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才谈不久的女朋友和家里吵架,离家出走,来我这边呆了2天。事先我不知道,第2天才知道,我要送她回去,她不愿意,第3天上午我送她回去后,她家里要告我,说我没送她回去。给我3条路:1。要我给她家20万。2。叫人把我腿打断。3。带派出所去我家告我。这3条路我都不能选择。我该怎么办?我有构成犯罪吗?她们家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1、3条路你都不用走,对方涉嫌敲诈勒索,你可以向公安报案。 2、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1-06-07 09:4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