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是去年12月分去的某公司上班,今年8.10号我身体不舒服请了21天假,但是到了8.31号我打电话要求上报的时候,公司以总部请假没有批为由不用我去了,请假时候北京公司的经理,老总都批了我才走的,总部那边没批他们也没给我打电话。我们公司是今年7月份才签的合同,而且一直没有上保险。我想起诉公司赔偿我1到7月分没有签合同的月份工资补发一边。在给我补8个月的保险,我手里只有工资卡的明细和几个录音,录音可以证明我是7月签的合同,我离职的原因是请假,和我上班的时间。请问我起诉他赢的几率有多少?
1、工资卡可以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及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 2、你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自然有合同订立的时间; 3、如果你请假已经公司批准,那公司以未经总部批准为由解除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
2009-09-07 17:4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