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12360元钱,有书面证据和录音证据。起诉到法院,开庭两月后,法官告诉我,你这是药品官司,要是判决就驳回我的起诉,要是调解还能要回点钱。我只好同意法官进行调解,调解中我要10000元,法官说太多了,我说那就判吧,法官说判不了,最后只给了5500元,我也只好同意了,法官只写了调解协议,而且也没给我协议书。回来后我才了解到,我的官司应该赢的。 请问我还能通过什么办法解决
法官没有向你送达调节协议书,或送达调解协议书时你不签字,该调解协议书都不发生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你们的调解没有法律效力 你可以拒绝调解,要求判决
2008-03-31 15:31:16
法官没有向你送达调节协议书,或送达调解协议书时你不签字,该调解协议书都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你认为你的官司是可以赢的,你可以拒绝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等法院判决后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
2008-03-30 15:15:26
如果你没有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也没有签收调解协议,调解还没有生效,你可以上诉。
2008-03-31 09:26:58
你可以再起诉
2008-03-30 17:18:24
重新起诉
2008-03-30 22:36:27
送达时不签字,即不生效,看判决再定
2008-03-30 15:41:09
您好:调解协议上您是否签字了,如果签字并履行了协议,那么只能申诉,提供证据证明调解是不自愿的。
2008-04-03 13:51:12
感谢以上各位律师的解答,让我看到了希望,也感到了一些安慰。 调解后有一张纸,法官让我签字了,内容我没看到,法官用手盖住了,现在我也不知道写的是什么。 我再次找法官交谈,法官的观点,我是合法的,被告是非法的,我从非法者手里进药,法律不能判,钱了白欠。(当时被告出示了合法证照,我没保留,因为我有被告签字的欠条,) 我问法律上那条写了判不了, 法官说:你自己找去。 我始终没有找到药品欠款不换的法律条款。
2008-04-28 19: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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