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和金某谈恋爱一年后,按照家乡的风俗结婚,我家已经收了他家的彩礼金,现在已经两年了,我和他一直都没有办结婚证。可是现在俩人性格不和,感情破裂,我提出了离婚,他说我这叫骗婚,要我把所有的礼金退还他就同意。可是我不甘心,因为我这两年,我和他在外租房打工,所有的房租和生活费用都是我出的。请问我这样的情况算是骗婚吗?我该不该不礼金还给他呢?
不是骗婚 既然没有办理结婚证,双方就不存在法定的配偶关系,也不用离婚。 彩礼返还的原则是:“对于双方没有结婚的,应当返还彩礼。已经结婚又离婚的,原则上彩礼不再返还。”对于登记结婚之后,仍需返还的最高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两种例外情形:“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因此,您需要返还彩礼;另外可以针对您在同居期间支付的房租、生活费用等向对方要求赔偿。
2011-06-07 12:00:15
你好,不是,但是你可以要求退还。你最好把整个案件详细叙述清楚,还要结合你手上的证据才能给你详细的进行解答,建议当面或者电话咨询律师。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2011-06-08 06:5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