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下,我家是老房子拆迁,老房子当时鉴定的时候是我和我爸共有财产,比如价格90万,但新房子购买协议上当时不懂,就只写了我爸一个人的名字,一共3套房子,现在拿房产证,出了点问题,说我爸只能享受老房子的45万免税额,目前情况基本不花什么钱的情况下,拿2套房子的房产证没问题,但要拿第3套就要花好像是3%的税,而如果要过户到我名下的话,我还要花2%的公证费,和3%左右的契税,那不是重复交钱了么,咨询下,像我这个情况要怎么解决????谢谢
你应当提供你们原房屋是两个人共有的情况,要求增加免税额度。
2011-06-07 16:20:23
证明共有的事实、按各1.5套房处理!
2011-06-07 16:27:59
2011-06-07 19:47:48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