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四月在浏阳一家厂里上班,当时没有签劳动合同,到七月二十几号厂里就无故叫我放假,到了八月底我去问工资,老板就说要打辞职书才能拿工资,我就打了交上去,工资是拿到了,但是工资却是乱算的,还有六月份几百块钱奖金也没给我,在就是放一个多月假就发了120块钱,请问我该怎么处理这事呢。
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如下请求: 1、单位未与你签定劳动合同违法,你可以要求从5月份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2、工资发放错误,要求重新计算; 3、放假期间的工资你可以参照当地的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江苏省的规定,因单位原因放假,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
2009-09-08 08:51:2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9-08 10:4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