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问题诸多人问,看了一些网站就是没有见有用的信息,土地农民之根本,被村委私卖,干部自己富有了,农民贫苦,而且越来越贫苦,特别是在海南经济开发区时代,土地越来越增值;农民没有后台,土地是我们的最后和最好的保障,我们想找个说法应该怎么做?谁来为我们这些贫苦百姓做主? 1,国家法律规定的农村土地用途都有哪些?我们应该依据什么样的法律进行维护自己的利益?能不能详细说明? 2,有了稳定的法律支持我们应该怎么做,第一步该找谁,或者那个部门揭发等等? 这能牵起一些列的贪污案,一个村官能盖别墅,只用三年时间,80多万,很轻松,现在海南东方市的村干部竞选个人花费竟达到百万元,堪比美国总统大选,天呀!这是何等的壮观呀,是说国民竞争意识加强了?还是那块蛋糕是在太诱人,这样的风气能给村里带来什么?那就是有钱人更有钱,没钱人更没钱,就像我们的农民同胞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