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份一位朋友向我借了5000,我那时候是打到他账户上的,现保留着打款凭证,没有写借条,现在要求他还款时,他说已于去年7月份打给我(2010年7月份他确实是向我要了我的账户,但因为打款需要手续费,他当时说是见了面后当面把钱给我的,但后面一直就没有提起),但无法提供打款凭证,而我的银行账户上也没有这笔钱入账的纪录。 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处理?该找什么部门来搞清楚这个情况并要回我的借款?
起诉!
2011-06-08 17:24:58
你可起诉要求还款.
2011-06-09 06:36:28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2011-06-10 1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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