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侄子于7月31日早跑步路过某单位门口(距单位大门约7米),被狗咬伤,有一15岁同学亲眼所见。当时,他迅速回家,找来我哥哥。到此单位说理,单位人称“没有证据,不赔偿。”请问:我该怎么办?15岁同学的话能不能作为证据?
到法院起诉,15岁的孩子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2009-09-08 16:36:14
可以作为证据,建议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2009-09-09 14:33:25
可以作证,没有问题
2009-09-09 22:05:29
15岁的同学可以作为证人。
2009-09-14 13:39:30
可以作证
2009-09-15 2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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