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门口出车祸,学校就赔了两万块钱,刚好够家属在处理事故期间的食宿,结果两万块钱用完了,最后超出的两顿饭钱还要家属自己付,学校这样处理对吗?学生家属是否可以要求学校赔偿?事故发生在石家庄经济学院门口,该生在过马路时遭到一醉驾车撞击,严重毁容,身体大面积受损,第二天抢救无效死亡!
过马路时遭遇车祸,应要求车主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学校在这件事中如果有责任,那是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但需要有证据支持。
2011-06-09 17: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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