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我与老公共同出资买房,首付20万,我出资14万,老公出资6万,我们所购房产是写两个人的名字。银行票据可显示老公只转账5万到我的账户,后续55万贷款是以我的名义贷款,首付也是以我的银行卡付款,房产证是两个人名字。 婚后还款是一起还的,贷款是以我的名字来贷的。离婚的话,我们的房产应该是怎么样分割。还有就是对银行的欠款怎么处理? 由于老公家人比较难缠,现在离婚有一些纠纷。 需要您专业意见,谢谢。
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一般是平均分配为原则,可以要考虑各人不同投入等情况 银行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平均分担。 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2011-06-09 11:48:46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一周内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5,财产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6.若一方有家庭暴力,可认为这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有暴力者不分或少分财产,同时有暴力者在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7 ,离婚时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离婚时受害方可以找对方要求损害赔偿。
2011-06-09 16:05:14